文/本社记者 张纯
1月30日上午,全国第二家破产法庭在京揭牌成立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北京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共同为北京破产法庭揭牌
1月30日上午,全国第二家破产法庭在京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共同为北京破产法庭揭牌。
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出席揭牌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及北京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领导,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出席。仪式由北京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主持。
北京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主持揭牌仪式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致辞
仪式上,刘贵祥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北京破产法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当前成立北京破产法庭,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国际破产规则治理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北京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推动破产审判能力提升,扩大破产审判对外交流,打造破产审判北京名片,为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致辞
寇昉随后致辞。他指出,成立北京破产法庭是北京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要以成立北京破产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首都破产审判工作,切实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努力探索北京特色的破产法实施样本,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揭牌仪式后,北京市高院和北京一中院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高院民二庭庭长薛强宣读最高法的设庭批复,通报北京破产法庭的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北京破产法庭的管辖范围包括审理北京市辖区内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等。
随后,吴在存回顾总结了北京一中院破产审判的工作成效和经验亮点,并明确了北京破产法庭重点开展的五项工作。
2016年,北京一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共受理各类案件310件,审结251件,受理审查及审结案件数均超过此前八年破产案件收结案总数。该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健全完善“三项”机制,有效实现“八项”突破,建立全国首个破产领域京津冀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成功审理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发布北京法院首份《破产审判白皮书》,实现了北京一中院破产审判工作跨越式发展。
吉罗洪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中院在示范引领提升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并从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首都重大风险、实现最好审判质效和打造一流审判队伍等四个方面,对北京破产法庭提出工作要求。
目前,北京破产法庭设有三个工作室、四个诉讼服务中心、五个法庭和六个审判辅助场所,实现了机构、审判及办公场所独立。北京破产法庭法官团队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3%,平均年龄40岁,平均审判年限12年。
出席仪式的领导、嘉宾还参观了北京破产法庭新落成的诉讼服务大厅和法庭。
本文来源:民主与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