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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的分析论文

中国农村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本文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思考和分析,对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的分析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我国农村新农保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数以千万计的青壮年农民流入城市打工,导致农村的老年人数量和老龄化程度超过了城镇。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统计分析,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有850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0%多,而我国传统的农村养老模式如土地养老,家庭养老也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慢慢地削弱。伴随着城镇化过程出现的是种种难题,如人口老龄化现象,空巢老人现象,种种问题给我国的农村老人养老提出了新的挑战。几千年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面对不断扩大的老年群体,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应运产生,随之养老服务合同纠纷与日俱增。这一客观现实及未来的紧迫形势,促使我国必须关注农民社会养老的制度建设问题。

(一)传统家庭养老保险制度的弱化增强了农村对养老保险制度需求的愿望。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的成功推行,我国农村人口出生率下降,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老龄化速度加快,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巨大的冲击,再也不能满足农村养老的需求。

(二)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增强了农村对养老保险制度需求的愿望。

我国农村土地被占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再加上农村土地分散化经营,土地生产效率越来越低下,土地养老保障已无法适应目前的需求。

(三)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增强了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需求的愿望。

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直接造成农村土地的减少,使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另一方面,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使得大量农民工涌向城镇,而由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限制,农民工要么无法参加养老保险制度,要么不能放心地参加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开始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较晚,资金筹集基本上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原则。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农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缺乏共济性。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使得这项制度的实施及融资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保障水平低。

“新农保”计划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而根据2008年中国人口信息数据,而乡村总人口为7.2亿人;2008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总人数为5595万人,但是面对如此低覆盖面,当前经济条件和政策条件下,农村养老保险全面铺开还有很大的难度,无法满足农村养老的基本生活需要,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由于农民的参保意识不够强,相当部分的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了解不够,会致使参保意识不强。 覆盖面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设计偏重于农村留守人员,对于被征地农民和返乡的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做出合理的设计,这使得制度的有效覆盖面降低,推行后难以形成全面的保障网。 政府资金风险系数骤增。由于公共卫生、医疗技术的改进和个人健康意识的提高,人类总体生存状况有所改善,死亡率降低,会带来预期寿命的增加,可以说,政府是这个计划的主要出资人和最终担保人,完全暴露在聚合性的长寿风险之下。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落实新农保制度,最大的难点是集体补助是否落到实处,否则,筹资的压力难免转嫁于农民。在目前地方财政普遍吃紧,而承担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加的条件下,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在一些财政情况不太好的地区,融资而言就是一个压力。因此,无论此项投入是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还是由“中央财政根据地区不同给予补贴”,支付压力是显而易见的,是否会“断炊”、“崩溃”,成为很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对财力脆弱的地方财政而言。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制不健全。一直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撤销,费用的筹集、运用以及保险金的发放,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而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执行。这些地方性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而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效力,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规范性、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农村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为大家整理了对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的分析,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