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新的执政理念

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新的执政理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博大精深,它围绕为谁执政、怎么执政这个执政党的根本问题,在执政本质、执政任务、执政方式、执政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执政理念。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执政观,联系个人思想认识,在执政理念上有了新的提高,归纳为四个“进一步树立”。

一、在执政本质认识上,进一步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共产党执政就是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些精辟论述,从执政本质上,闪耀着一个光辉思想,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联系个人的思想,在为谁执政的认识上,经历了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文革前和文革中,脑子里烙印最深的就是为无产阶级掌好权、用好权;改革开放后,虽然强调为人民服务,但对人民的理解是有局限性的,往往把为人民服务单纯理解为为工农兵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后,把执政同为民联系起来,明确执政的本质是为民,极大拓展了“民”的内涵,这是执政理念的一次升华。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江泽民同志提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同志鲜明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执政由“以民为本”到“以人为本”,可以说是我们在执政理念上又一次新的升华、新的提高。

二、在执政任务认识上,进一步树立了“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理念

江泽民同志指出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些论断科学地回答了党执政抓什么、怎么执政的重大执政原则问题。把发展和执政联系起来并作为第一要务,这是执政理念上一个重大飞跃。夺取政权后,在党执政抓什么问题上,我们经历了以抓阶级斗争为纲,保证无产阶级专政不变质;到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再到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发展过程。这既反映了时代形势的不断发展,又反映了我们党在政治上、理论上的不断成熟。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理念的提出,对我党长期执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理念,是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和总结,它为党的执政方略、行为导向、宗旨的实现和保持先进性指明了方向。历史证明,党的先进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上,没有发展就没有共产党的先进性,没有发展就没有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二是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理念,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第一要务的理念,为我们解决全面奔小康道路上存在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方针。

三是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理念,要达到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讲第一要务,不是搞宁要宁不要的形而上学,而是要处理好抓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讲第一要务,也不是单纯讲经济增长,而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讲第一要务,更不是发展速度越快越好,而是要摆正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三、在执政方式认识上,进一步树立了“三统一”的执政理念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联系个人思想,过去,对党的执政方式上的认识不系统,比较零乱。曾经认为执政就是党领导一切,后来又认识到执政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再后来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领悟到执政就是依法治国,由于思想认识的局限,始终没有把三者联系起来思考。通过系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论述,完整准确地理解党的执政方式,在执政理念上有一个新的提高,进一步认清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根

本的执政方式。进一步明确,坚持这种“三统一”的执政方式,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江泽民同志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三者联系起来思考,一方面要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和拥护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另一方面,维护人民利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在法治和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

二是要处理好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明确法治强调法规制度,属于政治文明,德治注重思想品质,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同等重要。“德治和法治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三是要处理好改进执政方式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关系。党执政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裁决,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和裁决,制约和影响着党的先进性,二者相互促进。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要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和控制力。

四、在执政要求认识上,进一步树立了“能力建设”的理念

江泽民同志提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重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强调把党的领导水平、能力和执政联系起来,这在执政理念上又是一个飞跃。江泽民同志之所以把执政能力作为历史性课题,作为执政理念提出来,有其深刻的含义:

一是执政能力必须同执政地位相适应,能力就是执政资格。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等于具备执政的能力,所以,执政党不能满足于从政治上看自身地位重要,更要从使命和任务上认清能力是执政的内在要求,不仅要有不变质的意识,还要警惕和防止因执政能力的差距和不够,而导致政权得而复失。

二是执政能力必须体现时代的发展要求,提高能力才能长期执政。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党必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我们党已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发展到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化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新形势、新任务,使我们面临许多新问题要解决、新知识要学习、新考验要经受,对执政能力的要求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实践证明,执政的时间越长,新情况新问题越多,其风险和危险就越大,不具备很强的能力,就难以适应长期执政的要求。

三是执政能力必须凝聚全党智慧,集中全党的力量。提高执政能力不是对少数人的要求,而是对全党和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提高能力必须重视学习,能力来自于学习,来自于实践,来自于群众,来自于总结。提高能力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防止把能力变成搞腐败和形式主义的能量。总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执政观,要更新执政理念,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