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中介跨界保险风险管理领域服务发展模式探讨

安全中介机构是指帮助社会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 以便社会单位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降低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安全技术服务对保障人民生命、企业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作用。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简政放权 和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深化, 行政审批事项的大幅削减对安全中介市场规模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目前, 国内保险公司保险费率制定、保前风险核察、承保中的防灾防损、保险事故科学救援等工作多由保险公司设置独立部门完成, 风险管理疑难问题大多依靠临时外聘专家人员协助完成。

无论从专业性、系统性、经济性方面均不尽合理。科学制定保险费率、最大限度遏制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降低赔付率、缩减经营成本是保险公司盈利水平提升的关键。为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咨询、评价、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服务优势, 解决其法定业务市场萎缩之局面, 根据国内保险业对安全技术服务的需求, 笔者提出了企业生产风险管理市场化跨界融合新模式。

一、保险费率制定阶段

保险费率的厘定是以保额损失概率为基础, 通过保额损失率和均方差的计算求出纯费率, 然后在计算附加费率, 最后将纯费率和附加率相加得出营业费率。由于保额损失概率的基础取决于具有极不确定的风险发生概率, 因此保险公司只有通过对相同类型若干危险单位的常年历史安全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才能对未来保额损失概率的规律进行准确把握。安全中介机构作为长期专注于各种类型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的防控, 对各种类型经营单位的生产环境、人员、设备、工艺流程等危险因素会导致事故发生的频率、损毁程度、损失率有着较为全面的精确把握和常年数据积累, 对有效解决保额损失概率的确定有着较强的专业互补性。

二、核保阶段

承保前保险标的风险查验是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和经济效益有效保障的源头。承保前的风险查验是对投保财产所处环境、主要危险隐患和重要防护措施状况、有无正处在危险状态的财产、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的综合性查验。生产单位基于主管部门的监管需要, 会阶段性、周期性地聘用安全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环境、职业卫生、消防等分板块的系统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安全中介机构对承保企业的安全现状和承保标的风险现状信息掌握较为全面, 其自身拥有资源和技术优势均能为承保风险查验提供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

三、承保过程中的防灾防损

承保过程中的防灾防损是减少保险责任事故发生, 降低保险公司赔付率的关键。在承保期间, 保险公司在积极参与社会防灾检查、检验活动的同时, 还要专注保险标的安全状况的及时检查, 向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由于保险防灾技术普遍优于社会防灾技术水平, 保险公司不得不从保险费收人中提取相应费用设立专业部门从事防灾技术研究。以上各项措施的落实需要耗费保险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其结果无论是经济性、专业性和最终效果必然逊色于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安全中介机构长期专注于专项安全技术的研究, 在履行法定安全责任的同时, 可以及时为保险公司反馈保险标的周围危险因素、标的现状与数量、存货地点、所有权等与保险责任相关的各种变化。保险公司根据安全中介机构的防灾防损建议, 可及时采取诸如督促被保险人整改、提升保险费率或终止保险合同等措施,实现有效降低赔率率和经营效益提升。

四、出险后的事故救援

重大保险责任事故发生, 保险公司有直接参与救险救灾防止灾害蔓延并妥善处理残值的义务。生产事故发生具有较强的偶然性和多样性, 科学救援是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效展开、最大限度地保障救援人员安全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并制定应急预案 。安全中介机构在为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 对该单位综合危险因素和一旦事故发生会造成的危险具有较为全面地把握。

五、结语

安全中介机构跨界保险风险管理服务是市场安全优势资源针对保险业风险管理薄弱环节的有效配置, 是践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具体表现。该模式的落实还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深化职能改革、开放行业准人限制, 创造公平、和谐的竞争环境, 才能充分释放安全中介机构的市场活力, 最大限度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和生产单位风险管理成本、不断提升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