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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昆仑利剑,护生态文明!农安县公安局破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件118起

“昆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农安县公安局以环侦部门牵头指导,各派出所、各大队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区域的特点,全方位地开展打击非法野生鸟类案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自开展行动以来,农安县局共破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件1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4人,查获死亡野生鸟类154只,放生野生鸟类34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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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5月19日,在农安县高家店镇于家围子村1社张某家院内,张某在明知当前为禁猎期且该人捕鸟地点为禁猎区的情况下,为猎捕鸟类用于自己饲养,使用粘网、杆子,通过禁止使用网捕的方式捕获鸟类。

案件二:5月7日,在农安县伏龙泉镇泉眼岭村陈家店屯8组张某某家院内,张某某在明知当前为禁猎期的情况下,使用自己准备的粘网,通过网捕方式进行捕猎鸟类。

案件三:5月4日,王某用混合搅拌成的“药”来捕鸟,将拌成的“药”撒在农安县万金塔乡天王吉屯东侧树林里面,一共捕获36只鸟,俗称“草溜子”。

案件四:5月5日,曲某用混合搅拌成的“药”来捕鸟,曲某将拌成的“药”撒在农安县万金塔乡临河村宫家屯南门大坝上,曲某被抓获时还未捕获到鸟类。

案件五:5月6日,在农安县杨树林乡太平庄8组的小树林里,李某在明知当前为禁猎期且捕鸟地点为禁猎区的情况下,为猎捕鸟类用于玩耍,使用粘网、铁杆,通过网捕的方式捕获鸟类。

案件六:5月5日,在农安县哈拉海二道沟村大庙屯7组于某家中,于某在明知当前为禁猎期的情况下,为捕猎鸟类用于食用,使用粘网,通过网捕的方式捕获鸟类。5月11日,于某到农安县公安局哈拉海派出所投案。

案件七:5月2日,李某、赵某在明知当前为禁猎期且捕鸟地点为禁猎区的情况下先后在农安县杨树林乡太平庄村前周家店屯10组南侧树林,为猎捕鸟类用于自己食用和饲养,使用粘网、杆子,通过网捕的方式捕获鸟类,共计捕获鸟类13只。

案件八:5月8日,在农安县华家镇华家桥村1社河边的树林旁和大坝边上斜坡上,李某某在明知当前为禁猎期且捕鸟地点为禁猎区的情况下,为猎捕鸟类用于食用,通过毒药工具捕获鸟类。

在打击非法野生鸟类的同时,农安县公安局积极开展野生鸟类放生活动,过往行人纷纷加入到放生队伍,稚嫩的孩童望着飞向林荫的鸟儿,脸上也流露出开心的笑容。鸟儿回到了属于它的世界,民警还将在打击非法捕猎的路上继续前行……希望更多的人们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善待自然环境,善待每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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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编辑:吴茗